(1)理事会
根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,2014年5月20日成立深圳市宝安区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会,开始执行理事职责,属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最高决策层。 理事会成员:林伟嘉、蔡耿松、吴秋霞、张小萍、吴景华(2)监事 本单位不设监事会,设监事1人,负责监督、检查机构的财务、社会公信力及理事会的执行状况。 监事:陈姜苗(3)总干事 总干事:林伟嘉,机构法人,自2014年8月担任益民机构总干事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