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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2016年社区服务中心顾问 配备工作的通知

阅读:时间:2015-12-28 02:15:00
各社区服务中心运营单位:
为全面推动我市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营、提升社区服务中心从业人员综合素质,市社协受业务主管部门委托,并根据《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顾问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文件的要求,现启动2016年度社区服务中心顾问配备工作。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。

一、社区服务中心运营单位要求
申请单位须为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会员

二、申请中心时间与类别
1.社区服务中心中标与成立时间在2014年或2015年,且在申请前已经实际投入运营;
2.此次配备,每间中心配备顾问时间最长为6个月。
社区服务中心中标及运营时间,以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。

三、顾问要求
1.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公示的历届《深圳市社区服务专家顾问专家库》的名单,可自行至协会网站查询。
2. 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市顾问专家人才库,现向国内外招募符合资格的单位及人员加入,顾问资格的要求详见《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顾问暂行办法》第三章相关规定,请社工机构及相关单位积极推荐,并填写《社区服务中心顾问履历表》发送至sxfw@szswa.org,通过审核后,市社协将在网站进行公示。

四、顾问聘请程序
1.目前符合要求的社区服务中心可填写《社区服务中心顾问需求申请表》(附件2),同时由机构统一将电子版发送至sxfw@szswa.org
2.经市社协审核后,市社协将《顾问合作协议书》电子版发送至运营单位,运营单位与顾问单位先行洽谈工作内容。
3.市社协、运营单位和顾问单位签订顾问三方协议,顾问开始履行职责。

五、顾问资助经费
根据政府资助标准,社区服务中心顾问资助经费标准为4万元/年/间社区服务中心,顾问经费计算时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。

六、其他重要问题
根据2016年政府资助社区服务中心顾问服务最新要求,将不断规范顾问服务内容,各社工机构可先行寻找顾问资源并初步洽谈合作方向,市社协将于近期向各机构提供2016年版顾问合作协议。
 
附件1:深圳市社区服务中心顾问履历表
附件2:顾问需求申请表
附件3:社区服务中心顾问管理暂行办法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 
  (联系人:社工服务部, 联系电话:25832816—804,sxfw@szswa.org